事实上,肯定个人本身就是价值,个人价值的实现本身就是目的,这个论点是西方自由主义思想的核心。无论是洛克、约翰"穆勒以及严复最信服的斯宾塞等人的古典自由主义,还是以罗尔斯、哈耶克为代表的当代自由主义,都是把个人自由看做独立的善。罗尔斯正义论的第一原则就是自由优先,他认为较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利益不能构成接受较小的自由的充足理由。他还强调,自尊即个人对自己价值的肯定是最重要的基本善。哈耶克则反复阐明,个人自由是原始意义上的自由,不能用诸如政治自由、内在自由、作为能力的自由等具体的自由权利来混淆它的含义。
可是,在严复的译著里,这个核心不见了。在他所转述的英国自由主义理论(见约翰"穆勒《群己权界论》和斯宾塞《群学肄言》)中,个人自由成了一种手段,其价值仅仅在于,通过个人能力的自由发展和竞争,可以使进化过程得以实现,从而导致国家富强。
与德国哲学相比,英国哲学本来就偏于功利性,而严复在引进的时候,又把本来也具有的精神性割除了,结果只剩下了功利性。只要把真理仅仅当作求富强的工具,而不同时和首先也当作目的本身,这种情况的发生就是不可避免的。因为这样一来,一方面,必定会对人家理论中与求富强的目的无关的那些内容视而不见,另一方面,即使看见了,也会硬把它们塞进求富强这个套路中去。
这个例子十分典型,很能说明当时中国思想界的主流倾向。究其原因,只能从我们重实用的文化传统和国民性中去找。由于重实用,所以一接触西方哲学,就急于从里面找思想武器,而不是首先把人家的理论弄清楚。中国人是很少有纯粹的理论兴趣的,对于任何理论,都是看它能否尽快派上用场而决定取舍。在世纪初的这班人里,严复算是好的,他毕竟读了一些西方原著,其他人如康有为、梁启超、谭嗣同、章太炎辈基本上是道听途说(只看日本人的第二手材料),然后信口开河(将听来的个别词句随意发挥,与佛学、中国哲学、西方其他哲学片断熔于一炉),为我所用。也由于重实用,所以对于西方哲学中最核心的部分,即涉及形而上学和精神关切的内容,就读不懂也接受不了。在中国人的心目中,一般没有精神价值的地位。无论什么精神价值,包括自由、公正、知识、科学、宗教、真、善、美、爱情等等,非要找出它们的实用价值,非要把它们归结为实用价值不可,否则就不承认它们是价值。
我不否认,中国有一些思想家对于人的精神问题也相当重视,例如严复提出要增进“民德”,梁启超鼓吹要培育“新民”,鲁迅更是孜孜不倦地呼吁要改造“国民性”。但是,第一,在他们那里,个人不是被看做个人,而是被看做“国民”,个人精神素质之受到重视只因为它是造成民族和国家素质的材料。第二,他们对于精神层面的重视往往集中于甚至局限于道德,而关注道德的出发点仍是社会的改造。因此,在我看来,其基本思路仍不脱社会功利,个人精神的独立价值始终落在视野外面。
三,王国维:重视精神价值的一个例外
那么,有没有例外呢?有的,而且可以说几乎是唯一的一个例外。正因为此,他不是一个幸运的例外,而是一个不幸的例外,不是一个成功的例外,而是一个失败的例外。在世纪初的学者中,只有这一个人为精神本身的神圣和独立价值辩护,并立足于此而尖锐批评了中国文化和中国民族精神的实用品格。但是,在当时举国求富强的呐喊声中,他的声音被完全淹没了。
我想从一件与北大多少有点关系的往事说起。两年前,北大热闹非凡地庆祝了它的百年大典。当时,纯种的北大人或者与北大沾亲带故的不纯种的北大人纷纷著书立说,登台演讲,慷慨陈词,为北大传统正名。一时间,蔡元培、梁启超、胡适、李大钊、蒋梦麟等人的名字如雷贯耳,人们从他们身上发现了正宗的北大传统。可是,北大历史上的这件在我看来也很重要的往事却好像没有人提起,我相信这肯定不是偶然的。
北大的历史从1898年京师大学堂成立算起。1903年,清政府批准了由张之洞拟定的《奏定学堂章程》,这个章程就成了办学的指导方针。章程刚出台,就有一个小人物对它提出了尖锐的挑战。这个小人物名叫王国维,现在我们倒是把他封做了国学大师,但那时侯他只是上海一家小刊物《教育世界》杂志的一个青年编辑,而且搞的不是国学,而是德国哲学。当时,他在自己编辑的这份杂志上发表了一系列文章,批评张之洞拟定的章程虽然大致取法日本,却惟独于大学文科中削除了哲学一科。青年王国维旗帜鲜明地主张,大学文科必须设立哲学专科和哲学公共课。他所说的哲学是指西方哲学,在他看来,西方哲学才是纯粹的哲学,而中国最缺少、因此最需要从西方引进的正是纯粹的哲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