幽默开讲--中国传统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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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quo;内部控股人”活得很累,因为她们控股的地位并不牢靠,经常面临着第三者“恶意收购”的危险。欲收购绩优股,需先作债券(第三者),再争取债转股(由情人变妻子),过程虽然艰苦,但总比嫁给一个前途未测的“原始股”要好得多。再说了,自己千辛万苦把原始股培育成了绩优股,自己也要面临第三者的恶意收购。
  何女士不愧经济学大拿,调侃起现代化婚姻,也是满纸莞尔。不管怎么说,现化婚姻里仍有诸多古代买卖婚的遗留。仅举一例,女大学生上学,本是提高自身素质,但在现实面前,却成了提高自身“嫁码”的一大要素。至于坐台女,也会因大学生这个文凭而提高身价。好了,这事咱就不说了,因为我 不大能弄清,咱们这些东西,是封建遗留呢,还是资本主义腐蚀。
  主编《男女十人谈》的向娅曾于1995年12月在上海华东师范大学随机抽样调查,发出250份,收回223份,其中一个问题是“有钱对于男孩子是否很重要”,回答“是”的占47.1%,另一个问题是“漂亮对于女孩子是否很重要”,回答是的占57%。有人说,传统婚姻崇尚的是郎财女貌。

4. 转房婚
  又称收继婚、升房婚、转亲婚、叔嫂婚。一般而言,转房婚是指父亲死后某一特定的儿子收娶其后母,或者兄长死后弟弟收娶其嫂,或者弟弟死后兄长收娶其弟媳,这种婚俗曾广泛流行于世界各地。现代人戏言,这叫肥水不流外人田,此话倒也不差,因为据民族学家考证,这种婚俗起源于原始社会时期掠夺婚时人们所拥有的财产嗣承观念。原始社会,部落战争较多,掠夺来的妇女自然是财产,一旦男人死去,女人也要被以财产的形式转让给本部落其它男子。但是随着家庭的出现,私有制的产生,这种转让,范围逐渐缩小,最后固定在家族范围之内,也就是说,转让给与死者具有血缘关系的人。我认为,这其中,除了女人是财产这一因素以外,还有另一因素,即子嗣的原因。直到如今,乡下孩子的父亲死了,他的叔父或伯父,自然要把孩子当作自己的孩子来养,至于那寡居的嫂子或弟媳,这个做弟或做哥的,理所当然的要对其负担一定的经济义务。
  非洲、巴基斯坦、以色列、美洲、印度,都流行过转房婚。至于中国,汉族与周边少数民族都有存在。有人说,舜和其弟就有转房婚的迹象:舜没有发达时,在家帮老爹鼓叟干活,老爹不喜欢他,只喜欢小儿子象。老爹与象合谋害舜,再三下手。但天佑善人,总不如意。一次,骗舜下井,他们俩个遂在上面落井下石,用土填满,以为舜必死无疑。象公开说:这下可好了,两个嫂嫂就归我所有了。《孟子. 万章》载:二嫂使治朕栖。
  至于少数民族,似乎更流行这个。比如,10世纪兴起于东北的女真族。《金史》称女真:旧俗,妇女寡居,宗族接续之,父死,则妻其母,兄死,则妻其嫂,叔伯死则侄也如此,故无论贵贱,人有数妻,哈萨克族同样流行。
  汉细君公主,嫁于乌孙王昆弥。昆弥年高,欲使公主再嫁其孙。公主不肯,上书汉王,汉王的回话是:第一,要顾全大局。第二,咱汉国向来不干涉别国内政!无奈,公主只好从命,连降两级,由原先的奶奶辈,一下子变成了孙媳妇儿。
  细君之后,汉室又嫁解忧公主给乌孙王岑辄,岑辄死,其堂弟翁归靡即位为国王,继娶解忧,生三男两女。翁归靡死,岑辄之子泥靡即位为国王,公主解忧又嫁泥靡,生一男。总之,解忧公主共嫁两代三任国王,年老时申请回国:“年老土思,愿得归骸骨,葬汉地“,于公元前51年回到长安。此时公主年已七十,归汉后,又过了十八年,昭君出塞。王昭君在老单于死后,也面临着下嫁其子的风俗。我们是文明国度,昭君当然有点不情愿,上书求归,汉皇还是那句话:顾全大局,入乡随俗。民间百姓偏爱昭君,就象我们偏爱李清照,求证她不曾误嫁中山郎一样。所以,不惜篡改历史,给昭君编排两种野史,一种是:昭君一出关就投江自尽了!另一种是:小单于愣要娶昭君,她就饮药自尽了。事实上,昭君与那位小单于合伙两了两个女儿。
  隋宗室女义成公主,于公元599年(开皇十九年)嫁给突厥启民可汗,启民可汗死,义成公主又先后改嫁他的儿子:始毕、处罗、颉利三位可汗。
  至于晚唐的咸安公主,在回鹘生活了二十一年,直至病逝,创造了历嫁祖孙三代、两姓、四位可汗的和亲记录,一举超过汉公主解忧和隋义成公主。
  值得一提的是,宋时,朝廷不但不外嫁自己的公主,而且明令严禁国内转房婚,违者受惩。这一文明进步据说跟理学家的努力有很大的关系。理学家认为,转房婚大大违反了理学的三纲五常原则,从血缘关系上讲,至少是一种乱伦。
  宋的严禁转房婚,还有一因,据说是从唐朝灭亡教训中悟来的,因为唐朝在男女关系方面有点资产阶级自由化,公主不喜欢旧附马了,给父亲打个报告可以换个新的,更不象话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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